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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7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6
第十章 章程生效及修改 ......60
第十一章 附则 ...... 6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公司经批准由广东实丰玩具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
在 汕 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440500193146857E。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ifeng 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邮政编码:515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8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公司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使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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