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深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议案、议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网络投票前一个交易日核对并确认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议案、议案类型等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 网络投票的方法与程序
第十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段。
第十一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一)公司投票代码为“362860”;
(二)投票简称为“星帅投票”。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三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五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汇总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及计票规则
第十六条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 股股东应当通过 A 股股东账户投票;
B 股股东应当通过 B 股股东账户投票;优先股股东通过 A 股股东账户单独投票。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 A 股、B 股、优先股分类)
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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