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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9:01:11 股吧网页版
洁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以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10:3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方骥柠女士。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扩大生产,加快产能释放,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同时避免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震科技”或“控股子公司”)拟收购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龙”)持有的江西鸿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鸿美”)72%股权以及安吉鸿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鸿美”)持有的江西鸿美 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柔震科技持有江西鸿美 100%股权。

由于浙江元龙和安吉鸿美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及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交易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以江西鸿美全体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最终定价:江西鸿美股东浙江元龙和安吉鸿美转让 100%股权给柔震科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2,628.2353 万元。

本次交易是公司在完成对柔震科技的收购整合后,结合柔震科技专注于研发与生产聚合物基金属复合膜材料的现状,为助力柔震科技加速扩建新产能并进行贴近新能源电池客户就近配套而进行的产业基地新布局。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加速柔震科技的产能扩张,加快公司在复合集流体产品即复合铜箔(PET 铜箔、PP 铜箔、PI 铜箔)、复合铝箔(PET 铝箔)领域的产能释放,促进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壮大。交易完成后,江西鸿美现有生产线经过适当改造后能够直接投入使用,实现复合集流体相关业务、资产及人员一体化整合,对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的产能扩张、产业基地布局、整体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减少和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
方隽云、方骥柠回避表决。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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