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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1 18:10:09 股吧网页版
洁美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以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春华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 93,997,632.0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494,123.43 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74,552,096.92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991,280,556.11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0,937,21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4,957,5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
股本 425,979,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42,597,971.9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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