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以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方骥柠女士。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 93,997,632.0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494,123.43 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74,552,096.92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991,280,556.11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0,937,21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4,957,5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
股本 425,979,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42,597,971.9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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