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1 18:10:09 股吧网页版
洁美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93,997,632.0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98,494,123.4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201,352.98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 1,474,552,096.92 元(其中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991,280,556.11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906,533,024.05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891,401,311.98 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0,937,21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4,957,5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 425,979,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2,597,971.9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整原则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