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相关资产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业务创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名或任免董事;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参照同地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三) 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度、薪酬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
(六)负责向股东解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问题;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