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股票代码:002851 股票简称:麦格米特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al Co.,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
清华紫光科技园 5 层 A、B、C501-503、D、E)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之特定投资者。除童永胜先生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仅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63,694,084 股(含 163,694,084股)。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最低为 3,000 万元(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 18,827.04 12,794.04
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2 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 82,848.18 79,444.60
3 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83,563.38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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