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8:25:07 股吧网页版
盐津铺子: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提高和确保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控制机制,保证投资活动的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保证资产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

(一)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设立、追加投资以及由其参与决策、经营、执行或再投资的全部投资行为。

(二) 本办法所指投资是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其形式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固定资产投资、委托贷款、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三) 投资管理包括公司对外及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各种投资行为的审查、上报、决策,履行批准手续;外派高管人员的任免、考核;对投资项目经营情况的监管以及投资效果的评价等全部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 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五) 明确决策和出资权限。

(六) 落实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七) 加强投资者的监督管理力度。

(八) 突出效益,确保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权限:

(一) 公司股东会为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各种投资做出审议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投资决定。

(二)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综合论证;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文件的管理;投资项目协议、合同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审核;负责监控子公司运营情况并组织对外派高管的年度考核。
(三)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将公司投资预算纳入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并协助相关部门办理评估、审计、出资手续、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等工作。

(四) 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投资兴办的其它经济实体进行审计与督导。

(五) 如下对外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六) 如下对外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 :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4、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