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融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规结合《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票据融资、保理融资等。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的风险。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融资的决策机构:
(一)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对融资事项做出决策。
(二)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预算编制工作,将次年融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
(三)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的实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提出融资计划,经财务总监确认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分别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融资事项的审批:
(一)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融资的审批金额权限如下:
1、如下融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如下融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3、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如下融资事项,可不经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1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满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不满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满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未达到董事长审批权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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