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Enpack Packaging CO., LTD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汕头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3
第三章 定期报告......4
第四章 临时报告......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9
第二节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2
第三节 应当披露的交易...... 14
第四节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传闻澄清......16
第五节 其他......17
第五章 信息报告和披露的程序......21
第一节 重大信息报告...... 21
第二节 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披露程序......21
第六章 与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媒体记者的沟通......22
第七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23
第八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23
第九章 保密措施......26
第十章 附则......2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应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说明原因并披露,情节严重的,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在自愿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时,应当履行内部审计程序,并向投资者做出风险警示,说明预测所依据的假设和不确定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先前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收购报告书等。
第七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在非交易时段,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八条 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九条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十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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