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监事会职权由 “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原章程共两百零五条,修订后共两百零八条。上述两类修订情形、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4、除以上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的产生、变更办法与本章程中规定的总经理的产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生、变更办法一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新增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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