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湖南泰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与《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泽嘉”)和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上述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泽嘉和泰嘉智能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湖南泽嘉和泰嘉智能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以及 2025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 号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谭杰伦、谭永平
4、联系电话:0731-88059111 传真:0731-88051618
5、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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