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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19:13:09 股吧网页版
泰嘉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向投资者及时、合规披露信息;

2、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全体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充分保障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4、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及其所在机构等;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5、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依法可以披露的信息;

4、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5、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6、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如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等。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1、分析研究: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学习、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收集与本行业相关的信息;

2、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3、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5、来访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作好接待工作。根据公司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

6、定期报告:办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定期报告中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7、信息披露程序:

(1)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定期报告由各部门配合提供基本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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