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 251,737,562 股,本次参与分派的股数为 251,737,562 股,实
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25,173,756.2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 元/股。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如有)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如有)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完成注销上述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共计 2,374,0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0 股。即本次参与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公司总股本 251,737,562 股-0 股=251,737,562 股。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51,737,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3 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502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3 08*****076 邦中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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