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三次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5 年 12 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不构成
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084.11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5 年 5 月末公司总股本 327,172,422 股为
基础,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假设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以 98,151,726 股进行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7、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与 2024 年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年持平;(2)较上年增长 10%;(3)较上年增长 20%;(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8、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2024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278,617,235 327,172,422 425,324,148
假设情形 1:2025 年度净利润与 2024 年度保持一致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8,950.27 -8,950.27 -8,950.27
利润(万元)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12,050.34 -12,050.34 -12,050.34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9 -0.29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元/ -0.44 -0.39 -0.3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