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总经理,下同)和副总裁(副总经理,含高级副总裁,下同)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做出规定。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总裁和副总裁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 公司总裁和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裁、副总裁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裁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二章 总裁机构
第九条 公司总裁机构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
秘书 1 名。
第十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增设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
第十一条 公司总裁机构的人员变动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总裁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
和指导。
第三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总裁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向各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主持编制季度及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3、检查生产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4、适时调整有关生产经营计划;
5、协调生产经营中的对内、对外关系,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6、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分阶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计划;
2、为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准备人员、资金及物资条件;
3、检查投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4、提出投资重大变更建议;
5、组织投资工程验收及决算报告编制;
6、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实施情况。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提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提出各内部管理机构编制;
3、提出各内部管理机构职责;
4、根据权限划分,提议或任命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具体规章。
1、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2、制定公司内部保卫安全制度、行政事务制度;
3、制定其他公司管理必须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负责考核并提名公司拟聘任的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负责分配调整财务总监、副总裁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工作安排、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总裁因下列事由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提出重大调整方案;
2、由于形势变迁或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投资计划无法实施,建议取消投资计划;
3、实施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悖而无法取得平衡时;
4、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时。
非董事总裁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九)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对外投资;
(十)决定一年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资产处置(购买、出售、置换);
(十一)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 50%金额的银行贷款;
(十二)审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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