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拟调整公司治理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修改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公司董事长变更的,法定代表人
随之变更。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经由董
事会重新选任新的董事长并以此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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