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装转2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2025年9月18日收市前,持有“中装转2”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为避免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及时转股。 2025年9月19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
2、2025 年 9 月 1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装转 2”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
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中装转 2”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1,1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6,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 11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 2”,债券代码“127033”。
二、停止转股原因及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及交易保留较为充分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经“中装转 2”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
保留“中装转 2”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 30 个自然日(即 2025 年 9 月 18 日),
自第 30 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
有转股的权利。
2025 年 9 月 1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装转 2”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有
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风险提示
“中装转2”将于2025年9月19日起停止转股,“中装转2”持有人持有的“中装转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况的,如需转股,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
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债权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重整受理之日持有“中装转2”的债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中装转2”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已增设3条可转债问题咨询专线,后续将由管理人安排专人接听,“中装转2”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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