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3月7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中装建设与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涔公司”)及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2025年8月22日,中装建设与重整投资人恒涔公司及康恒环境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同意就本次投资的投资方案进行进一步约定。
3、因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4、深圳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密切跟进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5、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约风险: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为顺利推进中装建设重整工作,帮助中装建设尽快通过司法重整化解债务和经营危机,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各方合法权益,2025年8月22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恒涔公司及康恒环境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就本次投资的投资方案进行进一步约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二: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及“乙方二”合称“乙方”)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整管理人
(二)对《重整投资协议》的补充约定
1、各方进一步同意, 本次重整完成后,中装建设的总股本增至不超过19.50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其中,中装建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将视中装转2实际转股情况决定,但共计不超过10亿股。
2、各方进一步同意,本次重整中,乙方一认购转增股份的每股对价为1.749元/股。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约定,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以及由重整投资人认购和用于清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量和比例的,由协议各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三)其他
本补充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除特别说明外,本补充协议的用语与《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用语相同。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风险提示
1、因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深圳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密切跟进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约风险: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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