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3:55:02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贵司2025年3月28日公告的市值管理制度规定了,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就应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公司股价在7月30日-8月11日股价跌幅达到了条件,为何公司没有如公告所讲的实施市值管理措施?
凯莱英: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建立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警值可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此期间,公司主动开展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确保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同时,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企业发展和运营情况的邮件、接听投资者电话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未来,公司也将保持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持续完善市值管理工作方案。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8-27 15:18:1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