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12号文《关于核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78,731.00股,每股发行价为22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0,571,937.00 元 ,扣除券商承销费用(不含税)32,696,772.7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77,875,164.3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14,508.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74,960,656.06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7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9 月 23 日募集资金户初始金额 227,787.52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户余额 67,839.92
减:购买理财 262,000.00
减:投入项目 7,174.31
减:银行手续费 0.06
加: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72,300.00
加:收到银行利息 403.80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1,369.35
(三)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吉林凯莱英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凯莱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凯莱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凯莱英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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