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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8 17:38:53 股吧网页版
凯莱英:《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3
第一节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3
第二节 董事长...... 8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9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11
第一节 一般规定......11
第二节 会议通知...... 13
第三节 会议的召开...... 14
第四节 会议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节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2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董事会秘书;根据首席执行官(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首席科学官(CS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财务官(CFO)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工作汇报并检查首席执行官(CEO)的工作;

(十六)审议批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 14.07 条有关百分比率的规定计
算所得的(1)所有百分比率低于 5%且对价包括拟发行上市的股份交易(包括一次性交易与需要合并计算百分比率的一连串交易),(2)5%或以上但低于 25%的须予披露的交易(包括一次性交易与需要合并计算百分比率的一连串交易),及(3)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 14.07 条有关百分比率的规定计算所得的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高于 0.1%、低于 5%的部分豁免关连交易及非豁免关连交易(包括一次性交易与需要合并计算百分比率的一连串交易);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应当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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