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政策
1. 目的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致力于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可持续发展,并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该《举报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或“本举报政策”)旨在提供针对广泛情形的指导,鼓励建立一个无惧报复、开诚布公,迅速回应伦理或合规问题曝光的沟通环境。
2.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包括借调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下统称「相关人士」),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和供应商「( 外部方」)。每位相关人士均必须遵守本政策。本政策并不旨在代替任何相关的适用法律、条例和规章,亦不可能解决可能出现的所有潜在问题。
3. 可举报行为含:
(1) 涉嫌贪污、收受贿赂、收受不当礼物;
(2) 挪用公款、虚假做账、不诚信和欺诈行为;
(3) 涉嫌内幕交易、内部串谋勾结;
(4) 违反公平竞争、打压竞争对手;
(5) 违反利益冲突管理规定;
(6)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权谋私等;
(7) 违反劳工人权政策、歧视员工、强制劳动等;
(8) 泄漏集团机密信息;
(9) 不道德或者违反集团行为准则或其他政策;
(10) 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法律或监管责任的行为,或与集团相关的其他可能不当行为。
门及不当行为的证据和事实。
集团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政策负有整体责任,但已将日常监督和执行工作分别委派给法务部和审计部。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查本政策的执行情况。
4. 举报渠道
集团设置专门的建议征询及举报渠道,接受来自全体员工、第三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任何已知或潜在的不当行为、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的实名或匿名建议及举报。本集团将认真解决各类建议及举报,并注重保护建议人及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与安全。(电话:022-66252888;邮箱:asymchemaudit@asymchem.com.cn)
5. 保密及举报人保护
不论匿名与否,本集团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包括其姓名、部门和公司名称等。本集团也严禁任何人向涉嫌人员或部门透露举报情况,所有接收到的信息(包括举报人的身份)均将保密,除非本集团应法律、法规、任何有关当局【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其他具司法管辖权的政府或监管机构】的合法要求,或任何对本集团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或指示披露。
为了不危及调查,不得传阅举报的原件或复印件,亦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对于匿名报告,不得识别笔迹,举报材料不得外借。应根据法律和集团的需要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
本集团严厉禁止对于检举人员的报复行为。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有举报均应尽可能使用「举报事项」表(附录 B)提交。为协助集团对举报作出回应或调查,举报应基于事实而非猜测,并尽可能包含具体信息以便对举报事项的性质、范围和紧迫程度作出适当评估。如举报中包含不明确的不当行为或带有可核实证据支持的广泛指控,集团可能无法进行调查。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举报应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 作为举报主题的指称事件、事项或问题;
- 所涉人员的姓名;
- 如举报涉及一个或多个特定事件,每个事件的大致时间和地点;以及
- 可用于支持举报的任何其他信息、文件或其证据。
6. 调查
本集团对每份举报予以谨慎评估,并决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调查或举措。本集团成立了调查专项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审查举报报告,全体员工必须完全配合本集团的调查。审计委员会应指定人员在「举报人跟踪矩阵」(附录 A)中记录举报,并定期更新矩阵,以反应有关投诉所采取的措施的状态。举报一经收到,将记录在「举报人跟踪矩阵」中,并在情况合理允许的范围内以谨慎的方式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的形式和时间长短取决于每份举报报告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报告可以:
- 由法务部和审计部或审计委员会决定和授权的集团任何合适的人员、团队或部门进行内部调查;
-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指示,转交给外部审计师;
-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指示提交给相关公共或监管机构;及/或
- 审计委员会认为符合本集团最佳利益而决定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
审计部收到举报后,将尽快通过以下方式以示收悉举报:
- 确认收到举报;
- 告知举报人是否会进一步调查,并酌情告知举报人所采取的行动或不进行调查的原因;- 如可行,提供调查和最终回应的估计时间表;以及
- 表明是否将采取或已经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或法律行动。
7. 恶意举报
如举报人处于不正当动机或个人利益而进行恶意举报、虚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