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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9:54:04 股吧网页版
郑中设计: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9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
人士。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本届)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董事会换届后,连任董事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 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 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
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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