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
3、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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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13,137,078.33 元,其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137,078.3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67,636,358.5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
计 1,588,046,162.79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012,439,078.86 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鉴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拟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
总股本 348,136,91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1,687,7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 346,449,2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4,644,92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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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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