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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9:04:08 股吧网页版
红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广东科创持有公司股份 11,917,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3%),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科创 11,917,388 5.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广东科创为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2016、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方式

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科创 不超过 2,116,000 股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 不超过 2,116,000 股 不超过 1% /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科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作出了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00%。

5、本公司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6、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后,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广东科创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广东科创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尚有不确定性,广东科创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多重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3、广东科创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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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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