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473,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47,8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115,94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231,8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连军 95,473,275 45.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个人资金需求。刘连军先生基于回馈家乡的社会责任,在家乡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医养结合的中高端养老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
8,26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9,300 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 1.5 亿元(已筹集自有
资金 0.8 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处于建设中,预计 2027 年投入使用。本次减持所获资金将用于该养老项目,养老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约 350 张床位,其中半失能全失能养老床位约 264 张,认知障碍症床位约 18 张,在养老院内设立一级中医院,提供康复病床约 68 张。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2016 年度、2019 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方式
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2,115,943 股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易
刘连军
不超过 4,231,887 股 不超过 2% 大宗交易
合计 不超过 6,347,830 股 不超过 3% /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
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刘连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1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月。
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1.2 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承诺:
减持股份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