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名称及投资金额: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 合资公司拟建设项目及投资金额: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合资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分阶段在新疆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的高压化成箔生产线,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专用的高压化成箔,项目总投资额 21,000 万元。
● 本次合资公司的共同投资方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具体风险分析详见本公告“七、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章节,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技术迭代、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拟与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赢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疆华锋”或“合资公司”)。并通过合资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分阶段在新疆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的高压化成箔生产线,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专用的高压化成箔。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华锋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新疆华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高要华锋出资 1,2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60%;华赢投资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二)关联关系说明
华赢投资由两个股东出资成立,两个股东均为公司关联方,其股东构成如下:
1、肇庆华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合伙”)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监事刘兰芹及部分公司员工共同出资设立,陈宇峰担任华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华成合伙的出资份额中陈宇峰出资 20.4 万元,占华成合伙出资份额的 6.7797%;刘兰芹出资 10.2 万元,占华成合伙出资份额的 3.3898%;其他部分公司员工共同出资 270.3 万元,占华成合伙出资份额的 89.83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成合伙属于公司关联方。
2、肇庆华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美合伙”)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出资 464.1 万元,占华美合伙出资份额的 90.0990%,并担任普通合伙人(GP)。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美合伙属于公司关联方。
综上,因华赢投资的全部股东均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华赢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新疆华锋股权结构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充完善公司产品线、适应未来下游行业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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