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6:47:06 股吧网页版
吉宏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 1-6 月合
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146,822.3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683,883,904.48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32,626,943.40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2025 年 1-6 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232,626,943.40 元;

3、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52,679,28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0,076,400 股后的 442,602,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79,668,519.8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