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进行了统计,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其中,公司与比利时航空公司(以下简称“ASL”)存在运输合同纠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7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
告》《关于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24)新 01 协外认 1 号之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承 认 和 执 行 国 际 商 会 国 际 仲 裁 院 2023 年 9 月 11 日 作 出 的 第
26118/AZR/SPN/AB/CPB 号仲裁裁决。
案件申请费 500.00 元(申请人 ASL 比利时航空公司已预交),由被申请人
新疆天顺中运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对本次仲裁事项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为 7,650,662.86 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诉讼、仲裁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据仲裁结果积极主张权利,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新 01 协外认 1 号之三]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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