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家居”、“公司”)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帝欧家居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帝欧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 15,0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7,774,050.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2,225,9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验,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272 号)。
“帝欧转债”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的起止日
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4 日。
二、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欧神诺八组年产 5000 万平方高端墙地砖智能化生产线(节能减排、节水)项目二期”和“两组年产 1300 万㎡高端陶瓷地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募
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欧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若可转债持有人在当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帝欧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
t=293 天(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93/365=1.284 元/张(含税)。
综上,“帝欧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284 元/张(含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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