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程序,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者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度。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人应将收集的相关信息汇报至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发生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向其他方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时;
(二)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
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技术、商标或者其他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 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有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
(四)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或者单项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将发生大幅变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或者实现扭亏为盈的,或者将出现亏损的;
(六)预计公司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盈利预测有较大差异的;
(七)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八)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九)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十)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十一)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十二)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十三)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十四)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五)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十六)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十七)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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