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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6 18:23:08 股吧网页版
华源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
由董事长召集,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创新中心会议室举行,由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董事总数 7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
事共 7 人(其中受托董事 0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李志聪先
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吴青川先生、姚卫蓉女士、陈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志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
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购股份的种类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28 元/股(含),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5、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
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 6 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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