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28:40 股吧网页版
凯龙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增长64.23%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002783_0

  中证智能财讯凯龙股份(002783)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41亿元,同比增长6.23%;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64.23%;扣非净利润9512.27万元,同比增长101.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亿元,同比增长17.93%;报告期内,凯龙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8%。

  以8月26日收盘价计算,凯龙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27.58倍,市净率(LF)约2.02倍,市销率(TTM)约1.38倍。

  资料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硝酸铵及复合肥、纳米碳酸钙及石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爆破服务。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8%,同比上升1.14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3.41%,较上年同期上升0.94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78亿元,同比增长17.93%;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616.26万元,同比减少5.5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36亿元,上年同期为-5.22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22.9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4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62个百分点;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92.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52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减少24.2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9.4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71个百分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11.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78个百分点;长期应付款合计较上年末减少47.0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61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增加9.8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37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53亿元,占净资产的13.65%,较上年末减少3041.91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1008.6万元,计提比例为2.78%。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0.91,速动比率为0.81。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李德保、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取代了一季度末的徐国新、陈海华。在具体持股比例上,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上升,万从荣、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吴军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229.2712.4745630.501
邵兴祥1017.552.037711不变
万从荣6051.211556-0.591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67.011.135486-0.399
李德保479.780.960794新进
罗春莲334.540.669932不变
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89.230.579204新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5.920.5525510.027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72.640.545987不变
吴军255.80.512258-0.007

  核校:沈楠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