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勇先生、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韩学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李家兵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同意聘任蒋雪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余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祝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
书孙洁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余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李颂华先生、朱德强先生、舒明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颂华先生持有公司1,291,112股股份,朱德强先生持有公司1,160,500股股份,舒明春女士持有公司500,200股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李颂华先生、朱德强先生、舒明春女士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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