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 √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6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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