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08 月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上半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北京三夫户外用品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110102002771901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355 号《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000,000.00 元。本次变更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会验字[2015]394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6 年 1 月 27 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80,640.00 股,并于 2016 年 5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67,480,640.00 元,上述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3320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16 年 9 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 2017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武玲玲等 9 名自然人限制性
股票 7,662.00 股,每股回购价格 31.38 元,并于 2017 年 4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
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7,472,978.00 元,上述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2743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完成回购注销 7,662.00 股后的总股本 67,472,978.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567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1,213,292.00 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
意注销因员工离职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691.00 股,公司股本减少至 101,208,601.00 股。并于 2017 年 9 月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1,208,601.00 元,上
述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4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17 年 9 月在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3 号《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140,863.00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140,863.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349,464.00 元。本次变更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460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89,463.00 元,减少方式为回购张恒等 53 名自然人限
制性股票 189,463.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160,001.00 元,上述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5132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6,131.00 元,减少方式为回购刘丽华等 4 名自然人
限制性股票 26,131.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133,870.00 元,上述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6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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