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
邮件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其中:监事程砚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据此出具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披 露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激励对象名单》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于 2025 年8 月 28 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情形,公司决定注销 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52.43 万份,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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