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5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84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
个行权期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激励对象可在行
权期内的可行权日择机自主行权。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并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21
人调整为 410 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1,280.50 万份调整为 1,207 万
份。因首次授予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20%,因此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319.50 万份调整为300 万份。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
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存在离职、劳动合同近期到期且不续约和拟离职自愿放弃的情况,所涉及股票期权合计 19 万份,因此,公司实际向 400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188.0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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