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甘肃·天水
二○二五年八月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
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等,涵盖所有涉
及公司的舆情事件和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董事会秘书及其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沟通工作以及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下设舆情信息采集小组(设在公司证券与投资部),负
责舆情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和核实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收集和监控舆情动态,分析和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信息;
(二)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三)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将舆情信息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
络媒体、电子报刊、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
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报告舆情或配合采集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于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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