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甘肃·天水
二○二五年八月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行为,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根据实际情况需有多枚相同名称印章的须加刻编号,以示区别。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各政府部门的
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对外投资协议等,对一些特殊合同经批准可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类文件等。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 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等。
第七条 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子公司)
财务部门对银行业务资料、往来款项收据、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第八条 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部门印章只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需要,除明确规定外,对公司(子公司)及其以外主体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以及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事项。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第十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
部门应填写 《印章制发申请》,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公司(子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印章的刻制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刻制。
(二) 印章的式样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准意见刻制。
(三) 公司印章的刻制按以下程序操作:
1、由需刻制印章的(子公司)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印章刻制申请单》,写明印章刻制申请(子公司)部门、经办人、印章名称、用途,并在《印章刻制申请单》指定空白处画上印章样式示意图;
2、《印章刻制申请单》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提出是否同意刻制意见;
3、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
4、将批准后的《印章刻制申请单》交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到有资质单位刻制。
第十二条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
知,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启用通知中应明确启用日期、发放部门、接收保管部门及责任人、保管人以及使用范围等。
第十三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
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帐》,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印章作废,必要时要发布公章
作废公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印章如被公安部门收回除外)。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四条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由公司指定的专人保管,各类印章保管部门的
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印章保管人为直接责任人。
第十五条 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保管;董事
会印章由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保管;子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子公司行政部门保管;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六条 印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每次用印完毕应
随时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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