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甘肃·天水
二○二五年八月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三)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完整;
(五)确保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
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内部控制评
价的现场审计业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
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第九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
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条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
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总经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部门或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通过内部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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