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甘肃·天水
二○二五年八月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承担公司社会责任,实现企业自身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加强食品安全,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三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并按照《公司章程》
等的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股东行使其权利。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切
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八条 公司应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第九条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
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当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公司有关财务、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时,公司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三章 职工权益保护
第十条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应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不得非法强迫职工进行劳动,不得对职工进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言语侮辱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虐待。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公司积极推行员工休假制度,通过集中休假、安排家属探亲等措施对外派职工提供人文关怀,帮助员工履行承担的家庭义务和责任,倡导员工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以按劳分配原则为主体的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同工同酬,建立并完善薪酬、考核制度,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
公司不得干涉职工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视行为。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通过岗位轮换,内外部培训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建立职工董
事选任制度,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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