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
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是否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实施时间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2、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5,455,91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44,318,386.9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半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范围,且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455,91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0 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1*****381 林旺南
3 01*****770 詹谏醒
4 01*****227 詹任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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