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7 21:03:30 股吧网页版
国光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05% 拟10派4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002749_0

  中证智能财讯国光股份(002749)8月8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19亿元,同比增长7.33%;归母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6.05%;扣非净利润2.27亿元,同比增长6.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亿元,同比下降7.91%;报告期内,国光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4%。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4元(含税)。

  以8月7日收盘价计算,国光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9.12倍,市净率(LF)约3.53倍,市销率(TTM)约3.52倍。

  资料显示,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农药制造和化学肥料制造,主要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药制剂和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4%,同比下降1.14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10.41%,较上年同期上升0.79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89亿元,同比下降7.91%;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07亿元,同比减少9877.8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739.43万元,上年同期为653.42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6.4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6.87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3.82%,上年末为0;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57.5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6个百分点;在建工程合计较上年末增加22.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8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38.6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8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5.3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50.8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35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减少15.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35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63亿元,占净资产的17.62%,较上年末增加336.38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1023.06万元,计提比例为2.74%。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5.92,速动比率为4.75。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颜亚奇、胡利霞、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取代了一季度末的李汝、李培伟、颜小燕。在具体持股比例上,颜昌绪、富国兴远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颜昌立、颜秋实、颜昌成、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颜玲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颜昌绪16110.2634.5447960.176
颜亚奇2044.924.38486新进
胡利霞1619.443.472526新进
富国兴远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90.343.1956880.016
颜昌立1399.563.0010310.015
颜秋实1399.563.0010310.015
颜昌成1387.762.9757340.015
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47.672.0320670.010
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95.381.70552新进
颜玲706.21.5142870.008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