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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7 16:42:09 股吧网页版
国光股份: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开展海外市场拓展工作。鉴于海外农药业务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农药产品登记制度复杂且周期较长、不同国家或地区要求差异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存在系统性准入壁垒或隐性壁垒等多重挑战,导致海外农药业务前期投资较大、投资周期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高,同时上市公司资金出境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为降低上市公司前述风险并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同时避免公司与关联方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颜亚奇先生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委托颜亚奇先生按照市场原则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海外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为公司代为培育海外农药项目。

待代培育的海外农药标的公司培育成熟,即具备相关农药产品登记资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颜亚奇先生应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后注入公司(或公司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

颜亚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之子,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弃权审议通过,且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颜亚奇,男,197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12 月
至 2021 年 12 月,任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21 年 12 月
至 2023 年 12 月,任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关系的说明:颜亚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颜亚奇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颜亚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关联方颜亚奇先生代培育海外农药的标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颜亚奇先生在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设立的相关代培育主体(具体名称、注册信息等以实际注册成立的标的公司为准),具体海外目标市场区域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国家或地区。代培育标的成立后,即开展相关农药产品登记等市场准入工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如代培育标的在条件成熟,即具备相关农药产品登记资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与颜亚奇先生(或其指定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转让程序并确定转让价格。

培育标的相关代为培育业务或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和风险由颜亚奇先生承担;颜亚奇先生代为培育及处置的收益,归其所有。公司不就相关培育事项向颜亚奇先生支付报酬或费用,也不承担培育风险。

五、《代为培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协议由公司(甲方)与颜亚奇(乙方)签署。(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二)代为培育事项

2.1 鉴于海外农药业务前期投资较大、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高,为降低上市公司业务出海的相关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甲方同意乙方代甲方培育符合甲方海外业务发展需要的海外农药项目。

2.2 对有条件直接由甲方投资、实施的上述业务或资产,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进行投资或收购,不得以代甲方培育业务或资产的方式,侵占或损害甲方利益或商业机会。

(三)代为培育原则

3.1 合规性原则:代为培育事宜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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