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总裁、执行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以兼任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总裁;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三)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
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五)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六)年富力强,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六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对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总裁负责制。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协助总裁完成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二)注重市场信息,不断降低物质消耗及费用,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第十条 总裁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管理范围,授权执行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执行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尽职履责,向总裁汇报工作。
执行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并可根据总裁的委托行使总裁的部分职权。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作出经营管理决策的机构,主要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会议由总裁或受总裁委托的执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 会议召开的条件和时间
总裁可根据需要决定召开。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一)董事会提出时;
(二)总裁认为必要时;
(三)执行总裁、副总裁提议时;
(四)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五)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三条 出席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为:总裁、执行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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