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富煌钢构”)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之日起前 6 个月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前一交易日止,即自查期间
为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或主要负责人;
(四)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七)前述(一)至(六)项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
女。
三、核查范围内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
具的自查报告等文件,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于自查期间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不存在买卖富煌钢构股票的情
况。
(二)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共有 9 名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数量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期间 股份 股份 (股)
(股) (股)
戴阳 富煌建设董事 2024.12.3- 0.00 300,000.00 0.00
2024.12.5
丁惠 富煌建设董事戴阳之配偶 2024.10.28- 27,000.00 90,000.00 8,000.00
2025.5.28
赵维龙 富煌建设常务副总裁 2024.10.29 0.00 200,000.00 0.00
李俊梅 富煌建设常务副总裁赵维龙 2024.12.4- 100.00 100.00 0.00
之配偶 2024.12.24
任晶晶 富煌钢构证券部员工 2024.6.6-2025.5.30 22,800.00 26,500.00 0.00
交易对方合肥晟泽创新五号
吴海啸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4.12.4- 22,000.00 22,000.00 0.00
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总 2025.5.30
经理
交易对方合肥晟泽创新五号
秦宗贵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4.8.7-2025.6.3 40,000.00 45,600.00 0.00
伙)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