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5-50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
强制执行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5%)将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司法强制执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最终司法处置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2),根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自公告发布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变现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其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强制变现未执行。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其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股东:潘先文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先文先生持有公司 72,354,2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75%。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情况
(一)被执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被执行原因: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因与被执行人潘先文先生等人之间的金融纠纷,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通
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潘先文先生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持有的股份
3、被执行股份数量:2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5%)
4、被执行方式:网络拍卖
5、被执行价格:以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或拍卖前一交易日
的收盘价择一低价乘以拍卖股数作为一拍处置起拍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潘先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承诺等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被执行的时间、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六)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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